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主要职责
1、负责林业资源与林业环境保护管理,组织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调查、监测和评价;负责陆生和林区野生植物、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;监督执行陆生资源限额经营管理制度;指导驯养繁殖、野生植物培植及其合理开发和经营利用;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;负责野生动植物的拯救、鉴定工作;组织、指导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;协助开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。
2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森林消防队伍;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;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;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;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。
3、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宣传;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;指导、监督各区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、检疫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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